1. 欲退換貨請於「收到商品起算七日內」提出,聯絡客服並拍照原發票證明聯正本或載具及包裝完整商品。
2. 商品須在「完全未使用」的狀態下才能申請退貨,退貨申請完成後,請保持商品外包裝完整,並依客服人員教學方式退回。
3. 若對商品有疑問請聯繫 台灣防災包 粉絲專頁,經確認後會聯繫買方換貨或退貨退款,退貨運費由賣方負擔。請注意 : 申請退換貨翌日起算7天,逤因無法聯繫、商品未寄回無法完成退換貨作業,將自動取消退換貨申請,且不得再次申請。切勿缺漏任何配件,請勿自行拆解檢查商品,如有缺失、毀損或缺件,可能影響您的權益。
4. 無法退貨之因素為商品經拆封、使用、即無法還原且已缺乏完整性及即失去再次販售價值,樹無法退貨。因不可歸責消費者之是由,導致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之情形,本公司得按商品毀所滅屍程度收取回復原狀之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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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如商品有瑕疵可換新貨,或換取等值商品和補差額。
2.電子發票或載具上條碼與商品條碼需一致。
3.如購買時有附送贈品、現金折價券,退貨時應將完整之贈品或現金折價券攜回。
4.如發票有登錄統一編號,跨期欲退換貨需攜帶發票章或免用統一發票章辦理折讓。